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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不得不用这个标题,以下经历全部为本人真实亲身经历,无任何一丝吹水,虚构成分!
话说:
2013年7月6日,下午约了2个朋友去了CP,本来打算去SN,中间收到公司急电,要在CP接待1个客户,过程不表,和该客户吃饭,玩乐到大概10点,我们去了富豪酒店开了房间住宿。
大约到12点左右,寂寞难耐,电话给富豪酒店SCJ会所某部长(不公开,与其无关),她说我开了客房,可以在会所做或在客房做,我的想法是带回客房。
走到该会所,是呢部长的助理接待,刚走进房间准备选女孩子,就进来一个女JS:#293.此女女之前上过,感觉还可以,选了她。我想着反正都12点,就问助理包夜价钱,答曰:1600—(750*2+100),爽快付钱,带回房间。
在房间闲聊一会儿,我就说去宵夜,该女女主动话请吃宵夜。
吃完宵夜,回到酒店已经3点,洗个澡,做了一次。因为白天很累,我一下子就睡过去了。迷迷糊糊睡到大概6点45我醒了,这时候发现该女女早已经离开,我很恼怒,不是说陪到8点吗?起来点算了一下财物,没有少财物,可能那个女女走得匆忙,连我的房门都没有锁(在外地住酒店,没有关房门很危险!)。
我感觉她是走了,立刻发了条短讯给那个部长(她估计睡了),我也没任何办法,只能继续睡。
睡到11点,回家。途中大概12点左右该部长有回复我,说要调查一下该事件,再给我答复!
下午大概3点,该部长回复我:该事件已经交给老总处理!
本次经历总结如下:
1.从一开头,该女女:#293和该部长助理都已经确定我是包夜,时间也是知道,为何该女女中途偷偷走了?我只能说该会所培训机制有问题,导致女女没有职业道德!
2.该部长也没有积极跟进该事件,我没有要求任何赔偿或者补钟,我只是想明确知道:为何该女女会中途偷偷走掉?既然已经收了客人金钱,就应该履行其服务(在该事件上,我绝对没有少花钱!)?
在此,我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,我只是想讲:我绝对不会再去富豪酒店SCJ会所!
至于在这里做广告SCJ会所的部长,经理们,我没有抹黑你们的场所,我只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我的决定提出,希望不要对本人有任何针对!
本人在此公布本人居住房间号码:富豪酒店A4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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